省水利厅扎实开展渔需物资打假专项治理和水产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
2015年第一季度,吉林省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分工及职能,针对渔业生产使用环节,广泛开展了以渔需物资打假专项治理和水产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为重点的渔业行政执法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
一、科学统筹,着眼全局部署工作
吉林省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打击侵权假冒和渔需物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筹划部署,明确整治重点,注重工作整合,确保了各项工作按照计划扎实开展。各地紧密结合渔业工作实际,坚持将打假护渔活动与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一并落实。在渔业生产开展之前,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资打假、打击侵权假冒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重点围绕水产苗种、禁用渔药、伪劣物资、禁用渔具等方面,统筹规划、科学部署整治工作。坚持将渔需物资打假专项治理和水产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列为年度重点,纳入中心工作,贯穿全程实施。及时下发专项整治方案,在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培训时,对渔业生产准备阶段各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紧贴实际,针对重点强化整治
省水利厅在全省范围内启动以水产苗种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水产苗种生产企业,宣传相关规定,检查三项记录,加强教育引导,帮助相关企业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自检自控,自觉把好源头关口。针对增殖放流苗种加强管理,提前部署,明确要求,坚持“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责任落实,对部分拟放流的苗种严格监管,确保放流苗种质量。全省累计出动渔政执法人员 115 人次,检查水产良种场和水产苗种生产企业262 户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三、加强协作,联合执法规范市场
全省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注重与相关部门加强协作,按照《吉林省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渔需物资市场打假治劣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加大对渔需物资市场的检查打击力度。协调综合检查组关注销售终端,严控市场流通。深入渔需物资市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市场流通销售的渔需物资,审查来源,检查批号,抽查质量,积极防范假冒伪劣产品混入其中,进一步遏制假冒伪劣源头。全省累计排查渔业用品经营店 105 户次,排查渔业生产企业和渔民散户 320 余户次。松原市、以及大安市、镇赉县等地也组织了专项执法检查。
四、宣教并举,深入一线靠前服务
省水利厅于4月5日至10日统一组织开展以“放心渔需物资进乡村,打假护渔促生产”为主题的“放心渔需物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因地制宜开展教育宣传,引导广大渔民理性购买、科学使用渔需物资产品。一方面,积极营造“维权护渔促生产、打假治劣保安全”社会氛围,在渔需物资经营店、水产品生产基地以及水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人流量大的地方,通过张贴宣传单、悬挂标语、进行现场宣传等方式,多方位宣传渔需物资打假工作。另一方面,结合有关部门开展“放心农资店”建设,向渔民推介有实力、信誉好的名优渔需物资生产经营企业、专业合作社组织,积极推荐放心优质渔需物资产品,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坚持打击假劣渔需物资与上门便民服务同步进行,专门邀请吉林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吉林省水产科学研究院、吉林省农业大学、长春市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有关专家,开展送科技下乡、科技入户、技术咨询培训等服务,先后组织开展各种培训讲座12场次,培训1800余人,深入池塘水边、农贸市场提供技术指导220余人次,举办各类现场咨询70余次,接待群众咨询1.2万余人次,发放“致广大渔民的公开信”3200余份,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媒体,宣传渔需物资打假工作部署和成效,普及相关法律法规,介绍识劣辨假常识,传授科学用药知识;借助微信、飞信发送信息 680余条,受众5 万余人次,为全年水产品打击侵权假冒和渔需物资打假工作奠定了较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