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吉林网讯 昨日,记者长春市政府办公厅了解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2015年清明节放假具体安排为:4月4日(星期六)至4月6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其中,4月6日(星期一)补休。(记者 姜永鑫/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