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对清收还林重点镇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收回林地

04.05.2015  18:58

  为进一步加大对涉林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重点打击清收还林政策出台后继续侵占林地和拒不还林,以及还林过程中强耕抢种、毁林复耕、违规间作等违法违规行为。   

  桦甸市林业局于4月22日至29日,联合金沙镇政府组成清收还林专项行动小组,出动60余人次,历时5天,先后到金沙镇工农村辉发岗社、独木村三股流社和东岭,桦树莫拉艮村治安社西大坡、石龙岗道上、桦树村6社二层砬子,对不配合清收还林和不认领的无主地块进行强制还林,完成栽植面积20余公顷。这些集中还林的林地全部按照规定收归原林权所有者,不再进行发包,原耕种者也不在享有该市停耕还林优惠政策。 

  通过这一举措,不仅加快了该镇清收还林工作的进度,同时也对全市清收还林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抑制了部分农户观望和拒不配合清收还林工作的态势,形成了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王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