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深州公安局多举措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15.04.2015  07:17

(吴伟 王艺)今年以来,深州市公安局紧紧围绕“四项建设”重点工作,以强化法制队伍履职能力建设为依托,坚持标准化、流程化、精细化执法常态运行,扎实推动了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四项建设”整体实效。

着力完善执法办案制度建设,以精细化管理助推执法办案高效运转。该局制定了指导办案系列制度,法制大队提前介入各类案件20余件,组织对重大疑难案件研究10余件次,使基层执法更加规范。在案件移送审核方面,深州市公安局建立执法联席机制,策动检、法、司等部门就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实体和程序方面的普遍性、多发性问题进行互动交流、沟通协调,解决执法办案中疑难问题10余个,先后开展10余次专题会,助推案件办理整体质量显著提升。

创新建立执法培训模式,以标准化规范确保执法办案水平稳步提升。强化日常培训,通过对全局160名民警轮值轮训、对12名新警初任培训,夯实法制理念及法律专业知识,提升法律法规运用水平。针对警种职能开展《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大讲堂》、《治安大讲堂》等专业培训,针对新刑诉法实施,举办刑诉法专题培训,全面提升民警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人权意识。开展实战演练,组织10批次30名法制员到法制大队跟班培训,通过全程跟进办案各环节,及时发现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有效提高审核把关能力,巩固了业务技能。同时,组织160名民警参加执法资格等级考试,进一步提高了民警执法办案能力。

大力强化执法监督体系,以流程化考评确保执法办案质量安全可靠。深州市公安局建立办案民警、法制员、办案单位、法制部门、局领导审核把关机制,实行执法质量月通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保障了执法办案质量。该局认真开展案件评判工作,一方面以敢于较真,敢于发现问题、面对问题、解决问题的执法态度,邀请政法委、法院、检察院、政协委员、律师及群众代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另一方面认真推行个案评判制度,制定出台《个案质量评判实施意见》,坚持个案评判与案件审核、内部执法监督有机结合,切实规范了民警的执法行为。同时,严格贯彻执法质量日常考评、月考评、半年考评和年度考评相结合的考评制度,将发现的执法问题记入单位和个人执法档案,严肃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严格考核,奖惩分明,充分调动广大民警的工作积极性。深州市公安局制定《执法质量奖惩办法》,每年分别评选10个执法工作优秀集体和个人,对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的单位和民警记三等功;实行法制工作一票否决制,对年终执法考评排名最后两位,被追究执法过错案件责任单位以及个案评判不合格案件超过5%的单位,直接确定为执法质量考评不达标,取消年度所有评优评先资格;将个案评判、执法质量与目标考核、民警晋职晋级、单位和民警评先评优充分结合起来,切实增强了民警依法办案的责任感,使全局执法质量得到稳步提高。

(责任编辑:王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