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八岁男童深坑溺亡 谁该为孩子的死负责?
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对于每一位父母来说,能够看到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就是他们最大的梦想。可对于榆树市弓棚镇的王红艳来说,这个梦想现在已经变得支离破碎。就在7号的下午,王红艳年仅8岁的儿子小星宇在家附近玩耍时,不慎掉进了积水的深坑里溺亡。
自从儿子出事之后,王红艳这几天一直躺在炕上,茶饭不思。见记者到来,王红艳忍不住失声痛哭。几天来发生的一切,对她来说,就像一场噩梦,而她又多希望这只是梦而已。因为那样,醒来后儿子小星宇还在。可现实是残酷的,儿子已经再也不可能回来了。就在7号那天上午,儿子说是要出去和同学玩。可到了下午一点多,还没回家,王红艳赶紧四处寻找。
很快王红艳打听到,小星宇和另一个孩子曾在小学后院那玩。 她和丈夫紧跑到大坑边。此时,这里不见任何一个孩子在玩,坑里有不少枯草和垃圾,中间位置有水,结了薄薄的一层冰。里面还有个冰窟窿,忽然,王红艳发现水里漂着一件衣服。 仔细一看正是儿子小星宇的外套,她不顾一切,赶紧下水去捞。
小星宇已经溺水多时,王红艳用尽全身力气,将孩子往岸上拉,这时,路过的其他村民见状也上前帮忙,大伙合力拽出了小星宇。但是,被拽上岸的小星宇已经失去了意识,送到镇上的医院,抢救已经来不及了。儿子的死,让王红艳夫妻俩悲痛欲绝,事后,两人也去找过当天曾和儿子一起玩耍的那个同学,想了解具体情况,但对方家长表示,孩子被吓坏了,事发的情况已经记不清了。
那么,小星宇究竟是如何溺水的呢?这坑到底是谁挖的?10号上午,记者到事发现场进行了调查。在现场,记者看到,大坑南侧紧挨着弓棚镇中心小学的北门,坑的整个范围大约有二百平米,坑里堆放着一些粪便和生活垃圾。小星宇的父亲赵作亭说,这个坑许多年前就有了,具体是谁挖的,村民们也不清楚。从2013年开始,大坑被镇上的居民尹占武承包了。
大坑的承包人尹占武说,坑的平均深度大约有三米,在中间有一块大约十平米的范围,是最深的区域。小星宇就是在最深的地方溺亡的。 记者注意到,坑的南侧紧挨着弓棚镇中心小学的厕所和食堂,东侧是通往学校北门的水泥道,学校在水泥道与坑之间设置了金属围栏,而靠近乡道的北侧和西侧,则没有护栏。但在坑边,记者看到了两个写着“沟深危险”的警示牌。尹占武说,这两个警示牌,有一个是他立的,另一个,他就不知道了。 通往大坑的水泥道,是弓棚镇中心小学修的。尹占武说,学校修道之后,因为坑的地势较低,雨水顺着水泥道,都流进了坑里。那么,究竟这坑里的水,是不是从学校流进来的呢?平时,学校有没有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学生不要到坑附近玩耍呢?记者随后来到了弓棚镇中心小学。 杨校长表示,学校没往坑里排过脏水,这个坑与学校没有关系。
事发后,王红艳夫妻俩已经报案,记者从弓棚镇派出所得知,警方在调查此事。小星宇已经不在了,至今家人仍不愿接受这个事实。王红艳想知道,到底谁该为孩子的死而负责?对此,律师表示,首先还是要等待警方的调查结果,如果不是刑事案件,那么责任的划分则比较复杂。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坑的承包者对于这坑有管理的义务,由于承包者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承包者要承担一定责任。孩子的家长作为未成年人的保护人和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未尽到足够的监护的义务,因此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双方有证据证明,坑里的水是学校放出的,学校在此也有一定的责任。但是即使是这样,作为坑的承包者,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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