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12岁学生遭殴打:涉事学校三名负责人被免职
18日,深圳龙华区爱义学校12岁学生谢某某在放学后遭8人殴打欺凌并被拍摄视频。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官方微博今日下午公布了对涉事学生的处罚措施;另据深圳市龙华新区教育局网站消息,涉事学校圳龙华区爱义学校的常务副校长李某某、副校长李某某、德育主任安某某已被免职。
据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官方微博通报,2016年12月18日,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大浪派出所接谢某辉报警称,其子谢某某(男,12岁,爱义学校学生)被同学殴打。接报后,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对案件展开调查。
经查,爱义学校学生杨某某(男,15岁)、冯某某(男,14岁)、刘某某(男,14岁)、郭某某(男,14岁)、喻某某(男,14岁,)、彭某某(男,13岁),光明新区光明书院学生黄某(男,14岁,原爱义学校学生),深圳美中学校学生李某某(男,13岁,原爱义学校学生)共8人参与殴打谢某某,并拍摄视频。
经进一步调查,郭某某、杨某某、黄某曾有向谢某某索要少量财物的行为。12月14日,杨某某、喻某某因逃课被校方责令其监护人带回加强管教,杨某某等人认为是谢某某向老师举报所致,遂在12月16日放学后对谢某某进行殴打。经法医鉴定,谢某某伤情为轻微伤。
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官方通报,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杨某某、冯某某、刘某某、郭某某、喻某某、黄某等6人予以行政拘留处罚(因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不执行行政拘留);彭某某、李某某等2人因未满十四周岁,不予处罚,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另外据深圳市龙华新区教育局网站消息,本着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的态度,决定对涉事的大浪爱义学校全区通报批评,责令全面整改,取消两年评优评先资格的处罚。
深圳市龙华新区教育局通报称,事件发生后已经责令学校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目前办学董事会给区教育局反馈的处理决定是:常务副校长李某某负有领导责任,决定免去其常务副校长职务;副校长李某某,分管中学部,负有直接责任,决定免去其副校长职务;安某某,负责中学部德育工作,负有管理责任,决定免去其德育主任职务。
深圳市龙华新区教育局介绍,19日上午龙华新区教育局下发了开展防治校园欺凌事件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下午召开全区中小学校长、分管副校长专题会议,进行了具体部署,确保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责任编辑: 冯文雅 ]
(编辑 郭丽杰 责编 彭车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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