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家新在省法院首批法律实习生座谈会上强调:深化院校交流合作 共育优秀法治人才

10.10.2018  00:00
  • 省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徐家新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 座谈会会场
  •   10月9日,省法院召开首批法律实习生座谈会,来自东北师范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11所省内外法律院校的27名法律实习生正式报到,开始为期五个月的实习活动,标志着省法院法律实习生制度全面启动。省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徐家新出席座谈会并讲话,强调要深刻认识人民法院与法律院校交流合作对于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法律实习生制度的示范作用和综合效应,进一步深化院校交流合作的内容和形式,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优秀法治人才。

      徐家新指出,建立法律实习生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法治人才培养重要论述的具体举措,是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丰富人民法院与法律院校合作交流形式、拓展法治人才培养渠道决策部署的开题之举,对于打破法律院校理论教学和人民法院司法实践之间的体制壁垒,推动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和司法实践深度融合,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实践创新,建设高素质法治人才工作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徐家新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人民法院与法律院校交流合作、推动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有机结合对于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培养造就高素质法治人才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法律院校在法治人才培养方面各自具有的资源优势,增强推进法治人才培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建立法律研修学者制度、选派优秀法官担任实务教师参与法学教育和研究、支持法律院校在法院设立实践教学基地等形式,进一步深化院校交流合作,拓展法治人才培养效果,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和后备力量,共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徐家新强调,法治中国建设目标的实现,需要一代代法律人持续为之奋斗,并勉励同学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把握政法工作的目标任务,深刻领会法律职业的政治要求,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坚持人民立场,响应时代召唤,强化使命担当,不断在实践中历练成长,努力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新时代优秀法治人才,为全面依法治国、法治中国建设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书写绚丽的人生华章。

      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郭晓丹主持座谈会,法律实习生代表、实习部门负责人代表、指导老师代表和法律院校代表分别在座谈会上发言,部分高校负责人和省法院审判执行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责任编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