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制定出台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方案

31.05.2016  12:34

 

            日前,省政府印发《吉林省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我省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总体目标、主要措施和主要任务。   《方案》指出,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是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要素之一;是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是充分发挥标准化作用的迫切需要,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推进吉林振兴发展的客观要求。   《方案》提出改革的目标是,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发展新模式,一方面保障省政府主导的公益类推荐性地方标准的基本供给,另一方面,积极培育发展市场主导的团体标准、联盟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创新,提升吉林标准竞争力,构建吉林特色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为全省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技术支撑。   《方案》部署了4大方面主要任务:一是加强地方标准管理,二是培育发展团体标准,三是放开搞活企业标准,四是提高吉林标准水平。结合改革目标、实施阶段和责任分工,提出了12项具体工作任务。一是开展203项强制性地方标准清理评估,二是完善推荐性地方标准(1593项)体系,三是优化地方标准制修订程序,四是建立地方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五是强化标准实施和监督,六是加强专业标准化技术机构建设,七是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八是建立团体标准激励机制,九是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十是增强企业标准创新活力,十一是积极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十二是推动吉林标准“走出去”。   《方案》提出坚持整体推进与分步实施相结合,按照逐步调整、不断完善的方法,协同有序推进各项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