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时评:深化改革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

03.04.2015  13:07

  

  

  新华网北京4月2日电(记者张建、潘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会议强调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

  在我国,公立医院是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担负着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的重任,也是医改的重点和难点。近年来,各地探索公立医院改革,在提高医保水平、降低药品价格、缓解看病难等诸多方面进行尝试,让百姓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然而,仍有一些公立医院错位逐利,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公立医院大搞创收,致使“潜规则”在部分医院大行其道。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就曾在今年全国两会上痛批当前一些公立医院医生不讲医德、违规创收的行为。一些公立医院大肆逐利,不仅加重了群众看病负担,还容易滋生腐败现象。

  改变这种局面,必须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一方面,公立医院姓公,在深化改革过程中,必须坚持和体现公益性的基本定位,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改革。另一方面,公立医院医生与患者的关系不能变成商家和消费者的关系,必须下决心斩断医务人员收入与患者就医费用之间的利益关联,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

  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必须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将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改革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尺。例如,虽然重庆市最近试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4年版),改革出发点是好的,但由于没有周全地考虑部分患病群众的接受能力,实施后引起民意反弹,仅仅7天后就戛然而止。这说明,公立医院深化改革不能闭门造车,应当充分吸纳民意、汇聚民智。

  深化公立医院改革,还必须破除以药补医顽疾,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推进零差率与药品价格脱钩补偿。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完善医院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强化行业监管。与此同时,还要确保公立医院改革与药品定价机制、医保制度、税收制度相协调,并通过加大财政补贴力度来确保医院运转经费和服务水平不会下降。

  医改进入深水区后,需要啃的“硬骨头”越来越多。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100个地级以上城市进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面对这项十分艰巨的任务,关键是下定决心,在顶层设计层面彻底破解公立医院逐利机制,有效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通过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克服阻力将医改向纵深推进,最终实现“打造健康中国”的庄严承诺。

(责任编辑:唐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