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润资产老板失联 长春投资者将到沈阳报案

26.12.2014  15:53

近期,长春市民接连遭遇“腾信嘉华”到期不能兑付、“中润资产”老板失踪等事件,将高息投资理财公司及整个行业再次推到了风口浪尖。有专家表示,按照我国规定,民间借贷利率不应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的利息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长春金融高等专本科学校金融系副主任吕鹰飞说,监管缺失确实造成了一些行业乱象,目前市场翘首企盼即将出台的监管细则,在市场准入、运营模式等方面制定明确具体的规则,通过必要的条件限制,提高自律水平。

进展

长春投资者欲组团赴沈阳报案

据了解,中润资产长春分公司涉及到的投资者在50人左右,绝大多数是退休老人。在向公安机关反映此事时,警察也建议这些投资者到中润资产总部所在地沈阳去报案,效果可能会更好些。

长春的一名投资者说,他们互相之间都留了联系方式,24日经过商议,他们打算近期组团到沈阳去报案。近期,长春市民接连遭遇“腾信嘉华”到期不能兑 付、“中润资产”老板失踪等事件,将高息投资理财公司及整个行业再次推到了风口浪尖。发生在全国各地的类似事件,使高息投资理财公司报道频频见诸报端,对 整个行业的不信任感和挤兑潮不断上升。

内幕

理财公司都会称收益率超高

在采访中,有投资者一听到有高收益,就盲目投入资金。到底投资理财公司的利率超过多少就需要提高警惕甚至远离呢?

吉林省理财专家刘禹说,在以往跑路的投资理财公司中,事先是并没有任何能够提前预判的信号的,有的公司是主观上就打算吸收资金然后带着钱跑了,有的则是因为企业运作中出现问题。

投资理财公司在宣传时都会标出超高的年收益率,比如腾信嘉华就曾承诺年收益率12%-15%。刘禹说,投资理财公司的利率高低不等,什么样的都有, 有的也兑付过,不过,我国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不过,有从事投资理财公司业务人士表示,利率超过15%在投资理财行业内已经很难达到。

向投资者宣传称低风险

在采访中,有不少投资者说,他们大多是在路边、菜市场等场所接到的传单,传单上会写着诱人的年收益率,有的最低是7%,也有的会超过15%,发传单 的人也是客户经理,会同时向收到传单并且感兴趣的人进行初步的讲解,告诉他们理财的好处,并且会和银行的利率进行对比,并告诉市民这种投资理财的收益要比 银行高出好几倍。

“理财公司会向投资者宣传投资风险很低,往往能够让我们放心投资。”一位投资者说,有投资意向后,客户经理会带着投资者们到公司进行详细的讲解,高 额的收益是使投资者们乐于掏钱的原因,而客户经理讲解的低风险则使得投资者们敢于掏钱。另一方面,客户经理也会告诉投资者们,他们自己也投入了不少钱,有 的人是最早一批投资的,本金和利息都已经拿回来了,这些信息让投资者们更加信服。

理财公司赚取吸收和贷款利息差

投资理财公司的一个特点是债权转让,投资理财公司将市民手中的资金吸收过来,给予高额的利息,比如年收益率15%,然后再以30%的利息将钱贷出 去,有的是贷给个人,有的是以股权转让的方式借给企业,投资理财公司赚取的是两者之间的差额。投资理财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有一条最明显的不同,小额贷款公 司是将企业自有的资金贷出,而投资理财公司是将别人的钱通过自己贷出。

在投资理财公司的运作中,如果前后两个方面都能不出现问题,公司就可以良性运转,但这种表面繁荣是极其脆弱的,一旦某一个环节上出现问题,比如借出去钱收不回来,企业本身又没有新吸收进来的投资,那么就没法按时支付到期投资者的本金和利息,出现无法按时兑付的情况。

而且有的投资理财公司采用的是网贷的模式,对于贷款人的身份核实并不像银行面签那样严格,贷款人套取资金以后跑路,也会导致投资理财公司步履维艰。

尴尬

没指定部门监管投资理财公司

在2010年,国务院曾发布《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到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允许民间资本兴 办金融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放宽村镇银行或社区银行中法人银行最低出资比例的限制。落实中小 企业贷款税前全额拨备损失准备金政策,简化中小金融机构呆账核销审核程序。适当放宽小额贷款公司单一投资者持股比例限制,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涉农业务实行与 村镇银行同等的财政补贴政策。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信用担保公司,完善信用担保公司的风险补偿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中介服务机 构,参与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改组改制。”

理财专家表示,目前对于新兴的投资理财公司监管却没有到位,还属于没有哪个部门名正言顺进行监管的情况,这也使得这个行业一直以来都没能健康发展。

没第三方监管  难控资金去向

投资者向投资理财公司出借资金后,投资公司会定期向投资者提供资金流向,但这一过程并没有监管。“投资理财公司会向投资人提供贷款人的信息以及抵押证明等,但由于没有第三方监管,这些信息根本没有办法去核实真假,也就导致了风险的存在。”一位理财专家说。

投资理财公司中,有的公司是因为运转良好时某一环节出现问题而导致无法兑付,比如贷款人无法偿还贷款,且抵押信息是不真实的,再者是投资理财公司将 资金用在其他方面投资,投资没有取得预期收益。“简单来说就是钱没能变成更多的钱,也不够支付投资者的钱,问题就出现了。”一位理财专家说。

当然,这里面也不排除有些投资管理公司其吸收资金之初,就带着不良目的,其所提供的抵押证明、借款企业或个人信息等全都是不真实的。资金积累到一定程度,老板会带钱跑路,受损失最严重的却是投资者。在这个行业中,也有不少投资理财公司运转良好,且取得不错的口碑。

数字

第3季度沈阳20多投资公司跑路

据西南财经大学发布的一份报告估算,截至去年,全国民间借贷的规模已经高达5万亿元,高息借贷的资金规模超过7500亿元,年利率平均为36.2%。

据报道,目前,沈阳第三季度以来至少已有包括辽宁金旭、瑞腾、财域、永恒、永葆、铭信、蓉鑫、源信、丰鑫等20多家投资、担保类企业的老板跑路,单个企业涉及金额从数千万元到上亿元不等。

从多个爆出的案件中可见,这是一条近乎相同的“生财”逻辑:短时间内集中注册,以投资、担保的名义招聘业务员开展业务并给予高额提成;之后以投资、担保的旗号向投资人借款并许诺高额利息;短期内及时兑付以俘获信任获得大额投资;待巨额资金到位后,要么转手,要么跑路。

不管是以“P2P”为特色的腾信嘉华,还是出借资金给企业的中润资产,由于到期没能兑付,让人不得不对其前景产生怀疑。

专家

P2P融资平台能解决小微企业融资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金融系副主任吕鹰飞专门针对P2P融资平台进行了解析。吕鹰飞说,P2P融资平台负面新闻也不少,但社会依然看好其发展前景。毕竟其促进了金融创新,能有效组织和利用民间资本,提高了资金利用率,成为银行业的补充,是解决小微型企业融资难的有效途径。

以P2P网络融资平台为例,P2P在国内发展迅猛,至今已超过2000家,引起了金融界的广泛关注。商业银行也积极布局P2P,从2012年初平安 陆金所上线至今,国内目前已有7个银行系P2P平台。截至2014年11月底,网贷行业贷款余额达896.41亿元,依目前发展速度,至2015年底,网 贷贷款余额将突破1000亿元。

P2P融资平台从性质上看,应属于“信贷服务中介机构”,通过货币流通和信用渠道来融通资金完成,具有准金融的性质。

根据国情、地域特色和平台自身优势,对P2P借贷的各个环节进行细化组合,可以产生上百种业务模式。

建议提供融资平台风险控制

吕鹰飞说,建设成熟健康的完善P2P融资平台行业,核心是信用打造、保证安全和保障收益。一是要合法经营。可以通过立法,将P2P融资平台的地位和操作模式合法化。促使P2P融资平台自觉控制经营红线,保证自身经营的合法性,提高社会公信力。

二是有效防范风险。需要尽快提高P2P融资平台的风险控制能力和风险甄别能力,通过风险转嫁方式多渠道提高P2P融资平台风险承载能力。

三是加强项目的审核。P2P平台要改变重融资,轻审核、评估的现状,加强对需资方和项目的审核和评估,保证投资方的投资利益。

四是完善监管制度。通过即将出台的监管细则进行有效监管,公开披露交易信息,公示等级市场评价,公开财务收支等,真正构造和提升P2P融资平台的社会信用。

提醒

出借人面临双重风险

吕鹰飞说,P2P网贷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业态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一系列问题风险。作为一种高风险高收益的理财方式,市民投资P2P要谨慎选择,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普通民众容易被高收益吸引,缺乏良好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

首先,要转变思想上的误区。长期以来很多P2P企业都对外承诺全额担保、兜底等保障方案,投资者误认为P2P投资是没有风险的。事实上,任何金融产品都是有风险的。

其次,谨慎选择P2P网络融资平台。选择一家持续稳健经营的平台,了解其业务运作模式和风险点,是保障资金安全的关键。对于出借人来说,他们面临着来自借款人和平台的双重风险。因此,出借人应尽量考虑本市平台,有利于进行实地考察,选择其他投资理财方式也是如此。

投资前应了解材料是否真实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出借人可以先去平台了解其余借款的借款合同、银行打款凭证等重要材料是否真实,且平台是否已对借款人的工作条件、个人审核及实际偿还能力进行评估,这样有利于增加投资信心,也能确保投资的资金安全。

再次,投资者务必做好随时应对违约风险的准备。投资者时刻谨记自己是出借方,所以要认真研究借款人的信用状况,仔细审核借款人的个人履历及贷款目的。不管哪类级别的投资都存在一定风险,即便是那些信用评级很高的借款人。 

东亚经贸新闻 记者  胡海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