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消防部门采取措施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

06.03.2017  23:03
      为全面做好校园火灾防控工作,提高学校师生抗御火灾能力,杜绝各类火灾事故发生,通化市公安消防部门加强与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大中小学校的联系,通过建立健全机制、加强隐患综合治理、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多种方式,全面改善校园的消防安全环境。 

  监督指导结合,严抓火患整治。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要点和校园火灾隐患突出问题整治相结合,重点对辖区所有大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的活动场所、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电子计算机房、库房等重点检查。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消防水源、灭火器材以及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问题,并通过培训指导,教会院校消防安全责任人积极对校园开展全面有效的每日防火巡查。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一旦发现隐患问题,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将火灾隐患按期分类消除,对于不能按期整改完成的,坚决予以关停。 

      提升宣传效果,确保教育普及。充分利用各大中小学校军训、开学第一课等时机进行消防培训,为师生现场授课,解读消防法律法规,让师生了解消防工作的重要性,掌握一些简单的家庭火灾预防及火场逃生等内容,并将师生们请进大队、中队以及消防站,观看业务技能表演及常见火灾的扑救演练,进一步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做好熟悉演练,提高抗御系数。加强对辖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场所的消防水源、消防车道等基本情况认真熟悉,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对重点单位(场所)、重点部位开展实地实战实装演练,并加强对各类专职消防队、社区及农村志愿消防队等队伍的管理,督促严格落实值班执勤制度,保证人员在岗位,确保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及时展开救援,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全面保证校园防火安全稳定。

      建立责任机制,落实责任制度。利用开学初始的契机,积极协调当地教育部门及各大中小学校、幼儿园,敦促逐级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要求院校逐级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积极指导各地学校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加强学校日常性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和管理,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进一步明确保卫科(处)长为消防管理部门的责任人,消防管理部门责任人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负责实施全校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同时,协助学校建立健全消防教育培训制度,防火巡查、检查制度,疏散设施、消防器材、设施维护管理制度、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自查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定期演练制度等一系列的消防工作机制,促成校园“自检、自查、自改”的消防安全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