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消防联合执法 查封多种问题消防产品

09.12.2015  10:27

图为执法人员正在进行检查。

  消防产品是指专门用于预防、扑救火灾和火灾现场防护、逃生的公共类产品,其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12月8日,为进一步规范消防产品市场秩序,消除消防产品质量引发的安全隐患,市工商局和市公安消防支队联合执法,集中对消防器材市场展开突击检查。

   统泰新物华:

  一店铺内多种产品被查封

  当日上午,执法人员采取随机抽样方式,对市统泰新物华五金机电批发城以及船营区光华路几家专业门店正在销售的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灯、有衬里消防水带等消防产品进行检查。主要检查消防产品的外观标识、结构部件、材料、性能参数等。

  在市统泰新物华五金机电批发城A座外廊一家消防器材经销门店,执法人员发现,这里的消防水带生产日期不齐全,有的只有年,没有生产月份和日期,有的只有生产日期但缺少年份。据了解,消防器材必须有国家强制认证,但该店业主对其经销的消防水枪头、洒水喷头均拿不出质检报告。执法人员还发现,该店经销的一款消防水枪,没有生产产地,没有标识,其质检报告与实物不符,可直接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法人员对该店经销的三盘消防水带、两支消防水枪头、三个消防指示灯予以查封。

   光华路:

  在两家标称“指定供货单位”发现问题产品

  随后,执法人员来到船营区光华路。在市翰阳防盗器材专业商店,执法人员发现,该店销售的劳式应急标志灯,与该产品质检报告不符。有一款灭火器,根据《型式认可证书》显示,其有效期已过。此外,该店经销的消防靴,店主拿不出该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据本次联合执法组成员、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火调技术部的工作人员徐飞介绍,所有消防产品,必须有合格的质检报告。执法人员随即查封了该店的两个应急标志灯、一双消防靴。

  在位于光华路的市金安防盗器材经销处,执法人员发现一款灭火器疑似不合格。据销售人员讲,该灭火器是别人送来维修的。但经过执法人员仔细鉴别,该灭火器的维修日期显示是2015年11月,刚刚维修完的产品,其压力表等处均显示异常。执法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查扣了这款疑似不合格灭火器。

  记者注意到,上述两家防盗器材专业门店,其大门处,均悬挂着写有“吉林市政府采购指定供货单位”字样的牌匾。

  执法人员表示,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问题,他们将依据《消防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经销问题产品的经营者进行查处。

   执法人员提醒:

  选购消防产品须查验检测报告

  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选购消防产品时,最好提前预热,认真学习一下消防知识,然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消防产品均有国家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所出具的《型式认可证书》和国家消防检测中心出具的《消防检测合格报告》,并可登录“中国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网站查询。

  其次,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消防器材属于特殊商品,经营者必须具有销售资格和相关产品的授权书才能经营,消费者选购时,要注意查看商家是否有销售资格和相关产品授权书。购买时,要保存好交易凭证。

  此外,选购时,一定要检查商品外观是否完好,重点检查标识标签是否齐全,主要部件是否完好,功能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就不要购买。

  (江城日报记者/丛玉杰 文/图 编辑/王晓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