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的小事就是工商部门的大事
06.11.2014 17:43
本文来源: 工商行政管理局
日前,吉林市工商局昌邑工商分局松江所来了两位年过半百的老人。经了解得知,老人于5月2日在颂扬家电有限公司举办的小家电产品展销会上分别购买了价值1340元和3300元的小家电,买后才发现货品与宣传不符,几次与厂家联系要求退货未果。现在展销会己经结束,无法找到经销商,万般无耐之下只能来到该所投诉。看到老人泪流满面地倾诉事情的原委,工作人员安慰老人说:“你们的事就是我们的事,你们的小事就是我们工商部门的大事。放心吧,我们一定会全力以赴处理好这起投诉。”事关百姓的切身利益,所长非常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展开调查,通过各种途径寻找不知去向的经销商。依据新《消法》第四十三条:“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工作人员找到了展销会的举办方并告知举办方如果找不到商家,其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展销会的举办方同意提供经销商的联系电话。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经销商进行沟通,经过耐心的说服、劝导,经销商终于同意全额退回老人的购物款。当调解员把这一结果告诉给两位老人时,老人们激动得无法言表。事后两位老人为昌邑工商分局送来了感谢信。
本文来源: 工商行政管理局
06.11.2014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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