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12315成功解决纠纷为消费者挽回损失2405元

12.05.2015  08:01

5月11日,记者从吉林省工商局获悉,今年央视“3·15”晚会现场转办至我省12315投诉举报平台的预付式格式合同“霸王条款”纠纷投诉,日前已得到圆满解决,为消费者挽回损失2405元。

 

据介绍,消费者邓女士2015年3月13日花2429元在辖区某美容美体会所办理1张美容卡,送价值198元暖宫裤。第二天,得知单位要派她去云南施工,于是找该会所协商退卡,但该会所以“XX美容美体会所商品售出不退不换”的印章已加盖在办卡收据上为由不予退款。3月15日,邓女士投诉至央视“3·15 ”热线处理系统。吉林市工商局昌邑分局延江工商所接到吉林省12315投诉举报平台转来的央视“3·15”晚会转办件后,到辖区某美容美体会所进行调查,并约定时间对其负责人进行询问,告知其以“XX美容美体会所商品售出不退不换”为由不给消费者退卡行为违反《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的下列责任,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的规定,已构成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行为。要求其改正,并立即给消费者退款。

 

经调解,经营者同意退还消费者2405元(其中,2400元是消费者通过信用卡付款的费用,扣除24元信用卡手续费);消费者退还经营者价值198元赠品暖宫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