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工商局双阳分局、双阳区消费者协会三举措推进消费维权工作见成效
今年以来,长春市工商局双阳分局、双阳区消费者协会立足工作职能,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工作。 紧紧围绕“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充分利用地方电视台、报刊等宣传媒介,扎实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在全社会营造诚信经营、依法维权的良好氛围。全年共开展“3·15”、“4·26”等现场宣传活动4场,组织开展消费维权进校园、进社区宣传3次,建立2个农民消费教育基地,1个青少年消费教育基地,组织开展了消费者“走进吉林品牌--吉林兄弟木业有限公司”消费体察活动,接受现场咨询百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万余份,受理现场投诉2件。
二是 加强商品质量监管工作。 作为全市综合监管移动终端手机使用试点单位,双阳分局按照长春市局要求,积极部署、动脑研究,充分利用综合监管云平台开展日常工作,基层监管人员深入到商场、市场,加强对各类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提升轄区监管工作效能。全年共查处商品质量案件及其他各类消费侵权案件31件。
三是强化维权体系建设。 为方便消费者解决消费纠纷,分局在大型商场、超市设置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全部实行了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鼓励商家与消费者协商解决消费纠纷。同时,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16年,新设4个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由于消费维权服务站发挥了巨大作用,以及各大楼层市场实行了赔偿先付制度,今年以来,我区消费投诉明显减少。截止到目前,全年共受理消费者咨询153件、投诉82件,举报21件(包括12315平台和12345市长公开电话转办),受理率和反馈率均达到100%,解决率达到9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