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提醒 消费者在十一期间一定要理性消费
十一将至,各大商家纷纷采取各种各样的促销活动,这其中不乏一些消费陷阱。27日,长春晚报记者从长春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每年的十一过后都是投诉高峰期,消费者投诉的内容也围绕购物、旅游等方面,为此,提醒消费者在十一期间消费一定要理性。
打折商品慎买 莫掉进积分怪圈
随着天气的逐渐转冷,十一期间往往是消费者添置衣物比较集中的时间,建议应尽量选择到正规的商场、超市购买,在选择商品时要货比三家,细心检查商品质量,索要购物发票、服务单据及“三包”凭证,特别是一些商家的“打折商品”“处理品”要谨慎购买,不要因贪图一时便宜,让自身权益受到侵害。
对此,消费者在面对五花八门的积分卡产品时,应当从自身需求出发,仔细了解积分卡的各项服务条款,不要轻信商家和促销员的口头承诺;而商家所谓的“本解释权归商场所有”的说法是无效的。
预付卡消费要谨慎 网购要看资质
根据往年的节后投诉情况看,消费者多会在十一期间集中选择到美容美发场所、洗车等预付式经营单位消费。
对此,提醒消费者,如经营者为您提供服务时未按事先约定,有擅自提高服务价格、增加服务收费、减少服务项目等方面问题,请您及时向工商机关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另外,消协提醒消费者,利用网络购买商品应注意查证网店资质,谨慎甄别和挑选网上商品,选择在信誉度高且有红盾工商标志或ICP经营标志的正规经营网站或商家购买商品。应在网上和卖家进行详细沟通,保存聊天记录,付款时选择可靠第三方支付平台,收货时应先验货再签收。
警惕保健品、保险公司组团游
根据工商部门调查,目前还存在着一些不具备旅游经营资质的单位及个人通过户外徒步群、保险公司、保健品公司、微信群、QQ群、公众号及网站等形式组团出游,此类组团出游,绝大部分具有盈利性质,涉嫌无证违法经营。对此,提醒消费者一定要认清资质、理性出游。出境旅游、赴台旅游,更要查看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证照上的核准业务经营范围,避免上当受骗。
同时,在十一期间选择外出旅游的消费者要选择可靠的旅行社,出游前要认真签订旅游合同,合同中一定要用详细的文字将旅游过程中的吃、住、行、游、购等各方面加以说明。任何另外的约定都必须写下书面依据,以免引起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