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协发布2017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套餐陷阱要认清
2017年,全省消协组织共受理投诉咨询18987件,其中投诉7715件,解决6409件,投诉解决率83.0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35.77万元。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省消协从全省各地消协组织报送的典型案例中选取了有代表性的案例进行发布,希望通过案例的分析,帮助消费者规避消费陷阱,提升消费品质,创建美好生活。
医药医疗用品消费勿贪图便宜
2017年,商品类投诉中,医药及医疗用品类投诉141件,同比增长67.86%。投诉以保健用品和中药中成药为主。从投诉性质来看,主要集中在虚假宣传、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上。
[案例] 2017年6月,我市消费者刘女士在电视广告中看到某品牌中成药对于治疗眼疾有较好疗效,她随即付款1500元购买了一个疗程药品。一个疗程服用完毕,刘女士的眼疾不但没有好转,还产生了头晕等一系列副作用,但是此时刘女士却无法与经营者取得联系,无奈之下只能投诉到省消协。
省消协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导致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
[省消协提醒] 消费者要养成良好的消费观念和科学安全消费意识,老年消费者治病购药要到正规医院和药店,不要轻信推销人员的花言巧语,不要贪图便宜,以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要慎重开通免费试用的电信服务
2017年,全省消协组织共受理电信服务投诉176件,同比下降52.56%。虽然电信服务投诉同比下降,但仍然高居服务类投诉第三位。
本年度,电信服务投诉主要涉及营销合同、售后服务、质量三类问题,具体表现为:“靓号”设置最低消费;固话和宽带绑定后,一项业务欠费另一项业务也停止提供服务等不平等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运营商套餐资费不明确,告知不详实、收费名目繁多不易理解,甚至有运营商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取消或更改套餐并强制收费;合约机服务管理不规范,部分营业厅销售合约机时未尽到提醒义务,同时预装软件过多;话费误差大,运营商不积极采取措施帮助消费者查找原因,消除隐患,却以电脑自动记费不会出错、消费者电话被盗打等为由搪塞;通信信号不好,影响手机通话质量或无法上网;消费者个人信息遭泄露,导致垃圾短信过多,甚至威胁到消费者财产安全。
[案例] 2017年2月,消费者马先生投诉,称其在某通信公司营业厅办理宽带续费业务时被强制将手机号码与宽带进行了绑定。在使用过程中马先生发现,当手机欠费停机时,家中宽带业务也无法使用。消费者认为,该公司此种规定属于不平等格式条款,要求解除捆绑手机和宽带业务。经调解,最终,该公司同意为消费者办理解绑手机和宽带业务。
[省消协提醒] 在开通或更改通信服务产品套餐时,需要详细了解资费及规则,在签合同时需再次确认,以防落入商家设定的“套餐陷阱”。在使用通信服务产品时,可定期核查消费明细,对未经同意开通的有偿服务收费,可向通信服务商提出异议,及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网购防止掉入“清仓价”陷阱
2017年,全省消协组织受理远程购物投诉443件,占销售服务类投诉的88.38%。其中,网络购物高居远程购物投诉首位,成为本年度投诉热点问题。营销合同问题、售后服务问题、虚假宣传问题仍是引发投诉的主要原因。
[案例] 2017年11月,长春市消费者杨女士投诉,称其在某网店购买了5公斤装的赣南脐橙,网址链接公示11月1日发货,下单付款后接到店铺通知称11月5日开始发货,消费者对此表示认可。11月6日,系统提示卖家发货,消费者开始安心等待收货。结果,直至11月15日,物流信息仍未更新,消费者联系卖家却被告知:由于店铺被购物网站屏蔽,不再打算经营,消费者可以申请退款。杨女士要求卖家支付违约金,省消协通过电商直通车平台帮助消费者维权成功。
[省消协提醒] 消费者关注商品价格,防止掉入“假优惠”“清仓价”陷阱。要选择正规电商平台,注重店铺信誉评价;要注重商品质量,勿信低价误导;要慎重预付货款,防范消费陷阱;要认真验收商品,减少财产损失;要注意留存购物证据,保障依法维权。 记者 李秀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