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朴海玉当选为“全国民族团结感动人物”

07.06.2016  20:13

   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以典型人物、感人事迹引领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日前,中国民族报社主办、中国民族宗教网承办的“寻找民族团结感动人物”活动圆满结束。经过人物推荐、事迹报道、专家组核审、候选人公示、投票结果公示等一系列环节,最终在全国评选了10位“民族团结感动人物”,我省龙井市残疾人安养庇护院院长朴海玉入选。 

        朴海玉(女,朝鲜族)克服身体、家庭和经济等诸多困难,创办龙井市残疾人安养庇护院,收养了102名鳏寡孤独老人和残障儿童,20多年如一日为残疾人办好事、解难题,她被广大残疾人称为“大姐”,被残疾孩子视为“母亲”,她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2014年,朴海玉被吉林省委、省政府评选推荐为“全国第六届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政法处  景林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