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洮北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赚”足民心

26.03.2015  14:49

原标题:洮北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足民心

农民看病,政府买单,农民曾经的梦想因新农合政策而成为现实。

以前,咱农民有病是‘小病拖,大病扛’,现在好了,生病去医院心里有底了,因为政府给咱买单啊!”洮北区东风乡金宝村低保户刘德发高兴地说。去年,他患上了急性重症胰腺炎,本就清贫的家庭变得更加拮据,如果没有报销,家里根本无力负担高昂的医疗费。他在白城市医院住院52天,总费用224293.59元,新农合报销了131059.06元,大大减轻了家里负担。

落实政策突出“”,确保更多群众享受实惠

从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来,洮北区坚持把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动农村卫生事业发展作为解决“三农”问题、高度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来抓,不断完善新农合制度建设,全区新农合呈现出整体推进、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在执行新农合政策时,既注重政策的严肃性、实效性,又充分考虑落实的便民性、实惠性,着重在如何让农民群众就医更方便、受益更多面上采取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足了实实在在的民心。

落实政策提高报销标准“走上限”。2014年,洮北区新农合的报销封顶线由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常见的慢性病门诊由30种增加到40种。特殊疾病门诊由26种增加到40种。血液透析治疗按次定额补助,区级定点医疗机构每次限价360元,新农合定额补助280元,最大限度地减轻了患者的经济压力。

开通异地报销“快车道”,切实把就医的选择权还给农民。2014年,洮北区新农合对农民群众到省内定点医院住院,可以直接报销,如吉大一、二、三院,省人民医院,省肿瘤医院和省结核医院等。同时,针对特殊的疾病制订了特殊的便民政策,如精神病患者、结核病患者等,取消了转诊手续,患者可以在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自主选择住院治疗,使患者不求人、不跑冤枉路,深受农民群众欢迎。

执行监管突出“”,确保基金管理安全规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是维持和保证新农合这项惠民工程,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血脉”。为了使这笔钱真正用到需要的人身上,让每一位住院病人共享新农合成果,洮北区多措并举保障基金安全规范使用,完善了工作协调机制、内部管理机制和监管审计机制,严格执行基金管理的财务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重点加强了对基金支付环节的审核与管理,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丰富完善基金管理制度、基金财务会计制度、专项审计制度,确保了基金使用、管理和运行规范、合理。对违反新农合相关规定,非法套取新农合基金等行为坚决查处、严肃处理,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同时,还定期接受审计部门专业审计,确保基金运行安全、监管到位。

机构审核突出“”,确保定点机构合法依规

洮北区在定点医疗机构的审核监督工作中,着重突出一个“”字,在标准上细究到每个条款,在审核上细致到每个医院,在流程上细化到每个环节,在责任上细分到每个人员,坚持把工作做实做细、把检查抓严抓常,有效规范了医疗行为,维护了群众利益,保证了政策执行。同时对医疗机构检查审核中发现的违规问题进行了查处。2014年共查实定点医疗机构不合理收费326679.55元;查处挂床共48人,挽回资金98024.94元,有力地震慑了各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

2014年,洮北区新农合突出便民惠民和监督监管两个关键,向广大农民交上了一份喜人的答卷:全年门诊报销53626人次,总金额11701472.36元,报销金额6621896.43元,住院21174人次,总金额144748310.46元,报销金额66540221.92元,报销费用占总费用的96%。(张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