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北区平台镇中心校积极开展校车管理教育活动

13.11.2015  17:45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已于1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的有关内容,做好相关法律规定的宣传工作,加强对校车的安全管理,保障乘车学生的人身安全,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11月11日,白城市洮北区平台镇中心校在白城市洮北区平台镇政府的组织下举办了聘请辖区白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路巡警大队平台中队的警官为学校的法制副校长的仪式。   仪式结束后,新任平台镇中心校法制副校长的白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路巡警大队平台中队警官赵体江为全校教职工及学生、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上了一堂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的有关内容的交通安全课。   讲座围绕当前涉学生及校车的交通安全常识及事故案例,广泛宣传校车超员、超速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特别强调了从事校车业务的车辆驾驶人及所有人、管理人在校车运行中的责任义务。提醒车辆驾驶人及所有人、管理人开安全车、开文明车,共同营造温馨和谐、团圆幸福的交通环境。   此次活动,受到了白城市洮北区平台镇政府及白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路巡警大队领导的重视。平台镇政府主管教育工作的白丽平副镇长、白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路巡警大队石林大队长、孙联合副队长、白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路巡警大队平台中队全体警官们参加了上述活动。

 

作者:刘洋

摄影: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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