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法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28.01.2021  11:23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近年来,吉林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贯穿到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中,无论是在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进程中,还是在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延伸司法触角的尝试里,还是在规范司法行为、端正司法作风的整顿中,吉林法院始终将为民情怀镌刻在每一个审判执行的环节中,始终把公平公正化解社会纠纷放在首位,不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提升服务效能,强化多元解纷

让人民更满意

吉林法院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始终将服务好人民群众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工作中重点做好窗口建设,强化与群众的密切联系,以诉讼服务中心为依托,全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借助吉林电子法院和吉林移动微法院,全面推进网上立案常态化、全覆盖,真正实现一网通办、只跑一次,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优质高效的服务体验,同时,创新性推出覆盖全省93家法院的诉讼服务好差评制度,直接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评价,优化服务流程、细化服务措施。倒逼全省法院改善诉讼服务质量,提升诉讼服务水平。

诉讼服务中心法官指导当事人使用智能自助查询设备

省法院主动把司法工作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大格局,全方位推进多元解纷机制的完善,参与制定《吉林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省法院加强诉调对接,与司法、仲裁、工会、妇联、侨联、工商联、证监局等部门精准对接,法律援助律师、工会律师常年入驻法院诉讼服务大厅,促进多元化解实质化。

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着力升级改造原有诉讼服务中心,成为涵盖导诉服务区、立案接待区、执行接待区、多元化解区、信访接待区、便民服务区等功能齐备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强化案件繁简分流,努力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提升质效。

松原两级法院创新服务群众方式,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的工作思路,创新形成“松原模式”,依托市县乡三级设立的综治中心或社会矛盾协调化解中心开展诉调对接工作,推动法院主导型解纷机制向纳入社会治理大格局中转型。全市五个县(市、区)已有64个诉调对接中心先后完成挂牌工作,探索出了一条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需求、符合松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多元解纷路径。

优化法庭布局,延伸司法触角

让人民更方便

永吉县人民法院岔路河人民法庭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人民法庭是建构基层司法的重要基石,是基层法院的派出机构和基本单元,是人民法院“基层的基层”,处于人民法院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前沿和化解社会矛盾的第一线。吉林法院针对全省人民法庭设置偏少、诉讼服务半径过大的问题,出台了《全省人民法庭优化布局方案》和《关于优化全省人民法庭布局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的意见》,正确处理方便群众诉讼和方便法院工作的关系,确保诉讼服务向农村乡镇下沉,让人民群众真真正正感受到司法服务的便利,感受到吉林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信心与决心,让回归的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大格局之中,全面调整优化全省法庭布局。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积极推进人民法庭外迁工作,在铁东区党委、政府的支持下,通过借用房屋的方式,让原来受条件所限与院机关合署办公的四马路法庭、城东法庭和北市场法庭顺利完成外迁。并且在人民法庭的建设中,强化现代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配备云庭系统进行互联网远程连接,实现在线异地审理、全程录播、同步直播等功能,方便人民群众通过网络感受到人民法院便捷的服务,法律的公正。

延边林区两级法院高度重视巡回审判工作,积极发挥司法服务的社会功能,延伸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工作触角,将化解矛盾的关口前移,对辖区相对偏远远的地区着重加强巡回审判。针对敦化林区基层法院下设的大石头巡回审判点、汪清林区基层法院下设的大兴沟巡回审判点和和龙林区基层法院下设的八家子巡回审判点等三个巡回审判点地理位置偏远、硬件条件不充分、人员配备不科学等问题,因地制宜,科学统筹,补足人员、提升短板,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建立“百姓说事、法官说法”工作机制,巡回审判点落实工作取得新进展。

基层人民法庭法官下乡开展巡回审判

截止到今年6月30日,全省人民法庭数量由原有的169个增加到203个,并已经全部搬回辖区所在地办公。其中乡镇中心法庭达到平均约3个乡镇设1个法庭,在未设法庭的乡镇新设巡回审判点428个,并在人民法庭全面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满足基层群众的司法需求,拉近人民法庭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减轻群众的诉讼成本,让人民群众方便快捷的化解矛盾纠纷。

规范司法行为,端正司法作风

让人民更放心

近年来,吉林法院积极主动转变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持续纠正司法作风、司法行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好案件质量评查,严厉整治不规范行为,并结合近年全省法院开展的“加强管理年”活动,将突出问题一一梳理,形成整改的时间表和路线图,限期整改通报,坚决不允许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开展规范司法作风专项整治工作,建立清单台账,下发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及整改期限,分阶段将整改落实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通报,保证了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的再对标再校正再提升。通过专项整治活动,以查促改,以改促优,构建有利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长效机制,让人民群众切实看到法院新变化、新气象、新作为。

延边两级法院严格落实上级法院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司法行为的工作要求,从诉讼服务中心等窗口单位、审判执行等业务部门,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法院形象的突出问题入手,重点整治宗旨意识、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不强,特权思想、官僚习气和衙门作风严重,服务窗口对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冷硬横推蛮”“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行为;严肃整治经不起利益诱惑,利用手中权力实行“吃、拿、卡、要”,收受贿赂、以案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行为。

丰满区人民法院通过建立社会公开承诺制度,确保规范司法行为取得实际效果。充分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开承诺事项,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积极开展社会评估工作。充分收集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和评价,以群众满意不满意来检验整改落实工作的成效。

民之所望,政之所向。朝着梦想砥砺奋进的征途上,吉林法院始终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贯穿于推动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各项措施中,贯穿于脚踏实地践行群众路线当中、贯穿于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的追求中,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认可与赞许,彰显新时代人民法院的初心与担当。


 

  责任编辑:吉林高院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