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荣获国家级“节约型机关”“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称号

03.12.2021  12:50

近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财政部联合发文,公布了第一批节约型机关建成单位名单,省法院荣获“节约型机关”称号,此前,省法院还荣获了2019-2020年“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称号。

近年来,省法院以无纸化办公和无纸化办案为引领,积极建设“科技、绿色、生态”办公环境,以节能减排、绿色办公、科学管理为抓手,采取多项措施,打造“节约型机关”。完善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节能降耗考评制度、用水用电制度及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推行绿色办公,加强办公用品的使用和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使用率,杜绝浪费;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印发倡议书,制作宣传专栏,张贴海报、标语、宣传图片等形式经常性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增强干警节能意识,普及节约资源知识,培养干警养成节能降耗的良好习惯。

下一步,省法院将持续深入抓好节能工作,以健全体制、理顺机制、完善制度为着力点,多措并举、积极谋划、稳步实施,引领创建节约型机关的新风尚。‍

  责任编辑:吉林高院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