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审委会讨论重大刑事案件 省检察院检察长列席

03.12.2021  12:50

12月2日,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家新主持召开省法院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尹伊君列席会议并对案件发表意见。

徐家新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也是检察机关依法支持审判工作,共同维护公平正义的具体体现。全省法院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工作沟通,自觉接受、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要进一步健全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等制度,改革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机制,创新工作举措,不断提高议事质量和效果,促进审判委员会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

尹伊君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在全省各级法院的支持下,得到了切实有效的落实,进一步推进了相互之间的配合制约,增强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提升了案件的办理质效。严格公正司法,保证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是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的共同价值追求,今后希望我们进一步强化配合制约,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为平安吉林建设构筑起更加坚实的司法防线,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新需求。

省法院全体在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宝才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吉林高院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