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经验交流会召开

27.09.2017  23:39
会场
  • 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寇昉出席会议并讲话
  •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于兵主持会议并作会议总结
  •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会上作经验交流
  • 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会上作经验交流
  • 延吉市人民法院在会上作经验交流
  • 通化县人民法院在会上作经验交流
  •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会上作经验交流
  •   9月26日,省法院在吉林市召开了全省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经验交流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代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总结交流全省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经验,研究部署进一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寇昉出席会议并讲话。

      寇昉要求,全省法院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强化司法引领,坚持创新驱动,进一步加强制度机制建设,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创新,着力提升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智能化,为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公平正义、服务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寇昉强调,全省法院要切实找准功能定位,把深入推进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源头性、全局性、基础性工作来抓,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治理体系的高度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跨越式发展。要坚持服务发展和维护稳定两手抓,自觉把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置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进一步增强参与社会治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推进社会治理整体性和协同性,为实现吉林新一轮全面振兴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寇昉强调,全省法院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推动构建各种纠纷解决力量积极参与、多元共治、各司其职、各尽所能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形成联动融合、集约高效的多元化解工作格局。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和担当意识,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融入到立案、审判、执行各个领域。要重点在联动融合、集约高效上下功夫,坚持“请进来”、“走出去”、“重整合”、“专业化”、“社会性”,整合诉内诉外解纷资源,深化多元解纷平台建设,拓宽诉调对接平台领域,形成社会各界协同参与解纷合力。

      寇昉强调,全省法院要积极完善诉调对接制度和程序,着力促进多元解纷机制规范化,切实把立案登记制改革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特邀调解制度,推进调解前置程序改革,建立法院专职调解员制度,不断推动建立“方式多样、相互补充、有机衔接、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要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推进“四在线两电子”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在线调解机制的制度建设, 加快推进在线调解平台与法院诉讼服务网、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的深度融合,着力打造“互联网+诉调对接”的工作模式。

      寇昉强调,全省法院要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与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立案登记制、专业化审判、智慧法院建设等改革举措有机衔接、统筹规划,实现多元解纷改革机制之间的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案件跟踪管理,加强多元解纷机制改革绩效考核,完善法官诉前引导和调解业绩考核评价制度。进一步建立完善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专职调解员的培训机制,加大对人民调解组织业务指导力度,不断提升多元解纷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会上,长春中院、松原中院、延吉市法院、通化县法院、吉林中院等5个法院作了经验交流。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观摩了吉林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吉林市龙潭区法院诉前服务平台、吉林市丰满区法院诉调对接平台,并进行了现场经验交流。

      据悉,近年来,全省法院全力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大力推进平台建设,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效对接,基本实现了从理念更新到工作创新、从机制建设到制度落实、从“单打独斗”到齐抓共管、从力量分散到形成合力的重大转变。截至2016年底,全省法院共建立特邀调解组织497个,特邀调解员1028人,专职调解员408人,调解成功率64.9%。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于兵主持会议,并作会议总结。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妇联、省司法厅、省总工会、吉林市委政法委等单位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全省各中、基层法院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