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法院交通事故“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上线启动
13.09.2017 18:56
本文来源: 高级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胡某驾驶小型轿车,将横过道路的马某撞倒,造成马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胡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马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马某就医治疗,产生费用。各方就赔偿问题始终未达成一致,于是马某诉至法院。延吉市法院交通法庭运用交通事故“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处理了该起纠纷,在行业调解员的调解下,胡某、马某、人保公司最终达成协议,将赔偿金全部理赔到位。这是延吉市法院启用交通事故“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处理的首案。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保有量增加,道路拥堵日益严重,道交纠纷案件增速明显,为及时化解纠纷、方便群众诉讼,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余杭法院与杭州中院进行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试点,形成“余杭模式”的宝贵经验。“余杭模式”能够解决案多人少矛盾、提高审判效率、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感受。按照寇昉院长提出的实现让人民群众 “看得见、信得过、等得起、实现得了”的司法服务目标,吉林高院积极学习先进经验,结合我省实际,大力推动“道交一体化”改革工作。今年4月由副院长吕洪民带队在全省深入调研,选定延吉市法院交通法庭作为全省第一家试点。吉林高院道交纠纷课题组承担任务后,积极协调交警、司法行政机关、保监局、保险协会、各大保险公司建立主体联结,并多次召开座谈会,就具体问题形成共识,同时抓住核心工作,指导试点地区赔偿标准调研讨论,统一赔偿标准。经过几个月的筹备,延吉市交通事故“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正式上线启动。
交通事故“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实现了公安交警、法院、鉴定机构和保险公司的数据共享;“一站式服务”减轻了群众奔波之苦;“理赔计算器”的应用使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更加公开透明,大大提高调解率;网上审理、网上文书自动生成大幅提升审判效率;保险公司“一键理赔”获得极高的群众满意度。该平台上线一周以来,延吉市法院已经运用平台调解处理了六起道交纠纷,取得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据了解,在省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吉林高院党组已经将“道交一体化”改革工作列入今年下半年重点工作,将统筹指导全省65个基层法院建设平台,同步推进,使“余杭模式”在吉林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责任编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
本文来源: 高级人民法院
13.09.2017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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