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协调两个月感情深 原告被告成为朋友 官司不打了
原被告在法庭上争得面红耳赤,法院宣判,让曾经关系不错的生意伙伴成了见面不说话的敌人。这是很多民事诉讼的结果。但4月19日,记者在朝阳区法院却遇到了一起罕见的官司,原被告在法官的调解下,官司没打成,双方还成了朋友。
2017年12月5日,长春市一家工程公司来到了朝阳区法院,起诉某国有大型传媒公司,称该传媒公司拖欠其工程款188万多元,还要要求传媒公司支付违约金66万多元,此案由该院法官韩玲负责办理。韩玲告诉记者,因为双方均为在长春市具有相当影响的企业,在诉前调解过程中,法官向双方企业的负责人讲述了进行诉讼的利弊,如果双方在诉讼过程中,意见向左,互不相让,必须得走开庭程序,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法院的公开开庭要在网上进行直播。为了维护企业声誉,双方均不希望把开庭的现场公之于众,因而双方选择了进行协商解决。
韩玲说,为了解决双方的纠纷,法官的意见是希望双方仔细对账,为了保证对账准确,法院派法官参与。“在对账过程中,我们发现双方账目往来特别多,不仅被告欠原告钱,原告也欠被告钱,整个对账工作持续了两个月。经过查账,双方的账目往来理清了。每一笔钱都跟着一个工程,对账一方面成了被告重新对原告每一个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另一方也成了原告对被告的信誉的考量。两个月的对账结束了,双方的感情加深了,双方都觉得对方是值得信任的伙伴,合作这么多年了,不该对簿公堂,有事应该好好商量,不仅双方都履行了返还义务,还新签了一个合作协议。”
4月2日,原告找到了朝阳区法院,申请撤诉,法院依据申请作出了准许撤诉裁定书。韩玲说:这种通过诉前调解,不用开庭审理达到了诉讼目的的解决纠纷方式,不仅大大节省了司法资源,更重要是让原被告双方避免因诉讼伤害感情,影响企业发展。
(记者 刘连宇 通讯员 于斌 李欣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