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实验高中发生二年级学生坠亡事件
02.09.2018 12:21
本文来源: 新浪吉林
2018年8月30日早上5:30分,有学生起床后发现一名男生在寝室楼后坠楼,随即向男生寝室值班老师报告。值班老师第一时间联系120急救中心赴现场进行抢救,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对男生寝室进行逐一排查确定坠楼者身份。经120急救中心医生鉴定该生已死亡。
通过逐寝室排查,校方于早6时30分左右确认死者身份为周某某,男,17岁,东丰县横道河镇人,系梅河口市实验高中二年级学生。确认死者身份后,校方马上与该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向家长通报了有关情况。周某某的父母及亲属已于30日上午从外地赶到梅河口,与校方协商善后处理的相关事宜。
梅河口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对事发时的监控录像进行了调看,发现周某某于8月30日凌晨2时06分,独自一人走出寝室,曾在走廊和三楼卫生间做短暂停留,于2时25分进入五楼卫生间,2时31分从5楼卫生间窗口跳下,全过程未发现有其他人员出现。后经现场勘查,事发当晚五楼卫生间纱窗有人为破坏痕迹,法医尸检后认定周某某死亡排除他杀可能,符合高空坠落的死亡特征,系跳楼自杀。
据周某某的班主任介绍,该生平时性格较内向,不爱与人交流,但事发前未发现其有异常表现。
据实验高中舍务主任介绍,该校在住校学生管理方面有严格的规章制度,晚9点40分晚自习结束后至10点30分熄灯前后,值班老师要对各楼层寝室进行常规巡查,确认人员无误后方可返回教工寝室休息。事发前夜,值班老师也按照程序进行了查寝,未发现异常。
事情发生后,校方安排专业心理辅导员对周某某同寝室友以及第一时间发现情况的学生进行了心理疏导,目前几名学生情绪较稳定。
中共梅河口市委宣传部
梅河口市教育局
2018年9月1日
(来源:梅河口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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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9.2018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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