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梅河口一班主任多次强奸7岁女童 被判13年

27.11.2014  14:26

吉和网11月27日报道 27日,记者从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公诉科一名检察人员为了不让一名强奸7岁女童的班主任老师逍遥法外,先后四次赴案发地调查,获取了二十余份有力证据,而这名班主任老师也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负责人介绍,从2013年以来,他们共办理涉及妇女儿童维权案件74起,集中在伤害、强奸、抢劫、拐卖妇女儿童、强迫组织容留妇女卖淫等严重的刑事犯罪。

就像在审查马某强奸案的时候发现,马某利用担任某小学班主任之便,以欺骗、引诱等手段,多次奸淫年仅7岁的被害人。由于本案时隔较长,被害人认知能力较低,缺乏有力的旁证,马某拒不认罪。检察人员为了不让这名班主任老师逍遥法外,先后四次赴案发地调查,获取了二十余份有力证据,而这名班主任老师也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记者 张世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