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研究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等工作
11月29日下午,河南省省长陈润儿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有关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业用地弹性出让、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等工作。
会议研究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的实施意见》。会议指出,河南作为全国重要的粮食大省和农业大省,加强耕地保护意义重大,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工程、保障生态改善的基础要求,也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各级政府要深刻认识保护耕地的重要性、严峻性和紧迫性,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国家有关实现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精神落到实处。
会议要求,要坚持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具体实施中,一要坚持节约优先原则。对建设占用耕地要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以更少的土地投入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二要加强土地规划管控。编制统一的省级空间规划,合理划定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管控作用,严格按规划办事。三要落实耕地占补平衡。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建设单位必须依法履行补充耕地义务,无法自行补充数量、质量相当耕地的,应当按规定足额缴纳耕地开垦费。实施中既要严格占补平衡,又要强调“占优补优”;既要保持耕地数量稳定,更要保持耕地质量提升。会议特别强调,要将经济补偿作为耕地保护的一项重要内容,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机制。要通过规范实施主体、整合资金来源等,给予合理补偿激励,真正让保护耕地者得其利。
会议研究了《河南省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实施办法》。按照《办法》,全省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将采用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和长期租赁4种方式。会议指出,稳妥推进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决策的明确要求,有利于降低产业建设用地成本、调节土地征用利益分配、引导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节约集约开发土地空间。下一步要在严格适用范围、明确实施方式、弹性价格管理、履约监管明责上进一步细化、完善,让这一创新土地供应机制的改革探索更好发挥其综合效应。
会议研究了《河南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办法(试行)》;审议通过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经过清理,省政府现行846件规范性文件中,767件将继续有效,5件将进行修改,74件将宣布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