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调高市级防汛物资储备定额

06.11.2014  19:33
  近日,河北省防指对各设区市、定州、辛集市的防汛物资储备定额做出调整,将市级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由5000万元调整为1亿元,力争3到5年内完成储备定额任务,以适应物价上涨和抗洪抢险应急处置需要。

  河北省防指还对县级防汛物资储备工作做出要求,山洪灾害易发区、蓄滞洪区、主要行洪河道威胁区区域内的防汛重点县防汛物资储备要达到100万元以上,全省县级防汛物资储备总规模达到1亿元。

  2013年7月,河北省省级防汛物资已达到1亿元储备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