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破获重大污染环境案

07.03.2016  11:38

  河北省公安厅近日通报,保定市公安局破获一起重大污染环境致人死亡案,打掉涉及河北省石家庄、沧州、廊坊及北京等地的两个污染环境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7名,涉及企业20家,查实非法倾倒犯罪事实102次,非法倾倒废酸、废碱3400余吨。该案系河北省发生的第一起因污染环境致人死亡的案件。案件目前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15年5月18日,保定市蠡县东环路忠义停车场门脸房,一家小饭店店主李某在自家饭店厨房内操作时,因吸入不明气体突然晕倒,次日7时许,经抢救无效死亡。法医认定系有毒气体中毒死亡。

  

  

  经查,2015年5月17日,钮某、刘某彪驾驶罐车,将一车废碱液由北京拉至蠡县忠义停车场倾倒。5月18日,经娄某联系,张某与张某周驾驶罐车,从沧州装载一车废酸液拉至蠡县,经王某琴等人联系,将废酸液倾倒在忠义停车场院内刘某辉挖设的暗管内。倾倒一半时,发现有人被熏倒后逃离现场。

  

  

  鉴定意见显示,案发时,中国石化北京某公司产生的废碱液遇废酸液发生反应,产生大量硫化氢气体,浓度达到一定程度致人死亡。案发地附近多家饭店下水口均与城市污水管道相连,因死者李某的饭店下水口未安装S型防反气装置,致使其吸入毒气身亡。至案发,该团伙共非法倾倒废碱液82车次、2800余吨。

  

  

  但钮某等人倾倒的系废碱液,与案发现场污染物的强酸性并不相符。

  

  

  专案组另查明,2014年8月至2015年5月,晋州市人娄某雇张某与张某周等人驾驶罐车,长期从衡水某化工公司运输盐酸分别送至沧州高某、提某、李某新各自经营的化工产品公司。高某等人又将盐酸分送至霸州市5家用酸企业,并从用酸企业以每吨180元的价格将危险废物废酸液回收后,以每吨150元的价格交由娄某等人非法处置。娄某等人将废酸液拉至蠡县,通过王某琴等人在蠡县留史等地河堤、大坑处非法倾倒。王某琴等人获利1400元,该团伙共非法倾倒废酸液20余次、600余吨。

(责任编辑: 省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