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交警:没有红绿灯的路口 右侧车辆先行

09.08.2015  12:15

最近, 长春 市的小赵驾驶车辆行驶在一个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时,从他右侧突然驶来一辆小轿车,来不及躲闪的两辆车最终发生了碰撞,事故中,小赵的车右侧车头部位受损,可交警对于此次事故判小赵要负全部责任,得到这样的结果小赵十分不甘心。

“明明是他先撞的我,为啥是我的责任。”面对赵先生的疑惑,昨日记者咨询了绿园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刘跃春,他表示,根据我国交通法的相关规定,在没有红绿灯的路口行驶时,一定要让右侧车辆先行,如果两辆车因此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方一定是没有让右侧车辆的一方,因为无信号灯的十字路口,左边车辆要在路口外停车,让右边车辆先行。小赵应让行未让行,没有遵循这方面的相关规定,所以要担负全部责任。

城市晚报( 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