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贸城七商户 因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

01.03.2018  11:11

  长春晚报记者 海涛

  一些商家在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为了讨个好兆头,可如果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讨来的则不会是好兆头,而是执法部门的处罚。

  近日,汽开区汽贸城七家商户因违规燃放爆竹,就被执法部门处罚了。2月22日,汽开区汽贸城的多家商户违法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了很坏的影响。汽开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联合四联大街派出所民警来到现场进行了调查,查获3家商户,分别为高力汽贸城G区5栋122室、D区10栋120室、D区10栋131室。四联大街派出所民警依法传唤商铺法人代表到四联大街派出所接受调查询问,违法行为人顾某、付某某、韩某某等3人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供认不讳;另外4家违法燃放商户待进一步调查取证。2月23日,四联大街派出所对汽贸城G区栢世家车行、G区1栋110室、G区10栋128室和华港二手车市场东区S09号等4家商户进一步取证调查,经对该4家商户法人代表进行询问,违法行为人刘某某、曲某某、张某某、张某4人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供认不讳。随即,四联大街派出所对该7家商户法人代表做出行政处罚,各罚款人民币200元,共罚款1400元。相关部门也通过业主微信群、QQ群、物业管理群等方式进行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