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开区交警大队严查校车安全隐患

12.03.2015  13:34

  校车、班车、危险品运输车是交警部门重点管理的车辆。

  昨日上午,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汽开区大队对辖区内42台校车的驾驶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并对检查中存在隐患的车辆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如不在3日内整改合格将被取消校车资格。

  民警在对校车进行检查的同时,还为校车填写了审验登记表,并对驾驶员的犯罪记录、一年内是否存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车辆是否按期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等40余个检查项目进行登记备案。

  “根据规定,交警部门每年要对校车及其驾驶员进行两次检查,此次车辆检验重点检查的是安全锤、灭火器、急救包等硬件的配置状况。”汽开区交警大队车宣科冯柱科长说。

  根据规定,校车需配备4把安全锤、一只至少2公斤的干粉式灭火器,且必须按备案的线路行驶,不允许在指定车站外的地点停车上下乘客。若发现校车存在相关问题,可向交警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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