汲取“忠孝节义”中的正能量

03.04.2015  10:38

  郭齐勇

  “忠孝节义”是我国传统道德标准,其中孝与忠是传统社会最基础的道德价值。“忠孝节义”早在东汉就已连用,不过当时是“忠孝义节”,在《旧唐书》中才有“忠孝节义”的用法。宋代洪迈曰:“吾今为忠孝节义判官,所主人间忠臣、孝子、义夫、节妇事也。”作为封建社会的道德标准,“忠孝节义”具有封建专制社会的历史局限性。今天,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批判地继承“忠孝节义”的合理因素,汲取其正能量、剔除其糟粕。

  忠的本意是敬,即尽心。《左传》载,随国季梁强调“所谓道,忠于民而信于神也。上思利民,忠也”。季梁认为,社会管理者对老百姓要忠诚。《礼记》载,孔子赞扬虞帝治天下,无私,不厚待其子,爱护老百姓如父母爱子一样,对民众有出自天性的爱心,有忠厚而利民的教诲,使民众富庶而有礼。可见,忠指对待别人尽己之心,特别是居职任事者应尽心竭力为群众谋利益。孔子讲“君仁臣忠”“君惠臣忠”,表明他主张的忠是与仁和惠等密切联系的双向要求,而不是“君为臣纲”的单向度要求。我们今天倡导的忠,不是封建社会的愚忠,而是待人忠诚、忠贞不二,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忠于党和国家、人民。我们提倡人的忠诚度,涉及每个人对自己的配偶、家庭、职业及单位的态度。倘若为了个人利益出卖国家或企业的机密,那就是不忠。

  孝的本意是尊重父母。它是人从身边最近处做起的善行,因此有“百善孝为先”的说法。最起码的孝是赡养父母长辈,但孝又不仅限于赡养,而是从内心尊敬父母长辈。孔子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也就是说,离开了敬爱之心去赡养老人,那与养狗养马有什么区别呢?因此,我们要用至诚的心和切实的行动去感激父母,常回家看看,多做尽孝之事。曾子曰:“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这是孝的三原则:大孝是使双亲受人尊敬,其次不使父母的名誉受辱,最下等的是能赡养父母。如果做子女的违法犯罪、贪污腐败,就是大不孝!孝是最基本的爱心,儒家的仁爱不限于爱亲,而是以这种天伦之乐作为生命之爱的最初体验,以此为养育人性之起点,进而推己及人,爱他人,爱天下人,即孟子说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我们很难想象,一个对父母都不爱的人,能去爱别人、爱陌生人?孝与忠有密切关系,人们常说“爱于亲者忠于国”“忠臣必出于孝子之门”。仁义之士能把爱亲的体验推之于爱民爱国。在一般情况下,忠与孝是顺向的联系,有普遍性。在特殊的时空条件下,忠孝面临冲突,难以两全,忠诚义士应服从大义,为国尽忠。今天我们讲孝,应摒弃“父为子纲”的单向度、无原则的价值取向,但其合理内涵是值得弘扬的。

  节的本意是止、操、信,指人对欲求有节制、节度,又有行为高尚的意思,如节操、品节等。古代士人讲气节操守,强调在生死关头要有静气与定力,不随风摇摆。节这一品德与忠、义等品德有紧密联系。孔子曰:“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人,有杀身以成仁。”曾子曰:“临大节而不可夺也。”孟子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苏武牧羊》中说:“历尽难中难,大节定不亏。”翁同龢自题诗:“每临大事有静气,不信今时无古贤。”今天我们讲节,应摒弃封建社会中所谓“三从四德”的“妇道”,而强调做人要有原则立场,不能因眼前的名利而牺牲大节,不做实用主义、功利主义的墙头草,尤其是在权、钱、色的诱惑面前要洁身自好。

  义的本意是宜,指适宜、恰当。孔子说,“君子义以为上”“见利思义”“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孟子说,不该由自己所得的东西,却去取了过来,是不义。义是人们的行为准则,义行指合宜、得当的行为,包含有恪尽职守、发挥才能,对社会、家庭尽法律和道德上的责任与义务等内容。羞耻之心是义的萌芽。义是对是非善恶正确果断的裁决,既是道德情感,又是道德判断。义行则是人们责任感、义务感的外化过程。行义即自觉自愿地按义这种道德原则行动,是高尚的道德行为。成语中所谓见义勇为、慷慨就义、义不容辞、义无反顾、义正词严、义愤填膺等,都表达了社会大众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呼唤与褒奖。简略地说,义是应当,即无条件地做应当做的事。在当下讲义,应充分考虑义与利的关系问题,在道义指导下实现义与利的统一。也就是说,求利当以道义为标准,坚持道义与谋求公利是一回事。

  (作者单位:贵阳孔学堂)

(责任编辑:张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