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关于执行《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
15.04.2016 11:13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环境保护部函
环科技函[2016]66号
关于执行《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你厅《关于执行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问题的请示》(苏环办〔2016〕39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焦化企业产生的污染物成分复杂,废水毒性较大。《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171-2012)4.1.5条的主要目的是防止洗煤、熄焦和高炉冲渣等过程中水污染物转移扩散至大气中,造成大气污染。 凡用于洗煤、熄焦和高炉冲渣等过程的废水水质均应符合《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171-2012)4.1.5的规定,包括熄焦循环水。
特此函复。
环境保护部
2016年4月8日
抄送: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责任编辑: 省环保厅)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15.04.2016 11:13
《民法典》:中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典范性准则
改革开放后,林业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0年第16号)
按照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