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实行污染源随机抽查制 强化污染源日常监管

29.10.2016  09:44

  本报讯(记者刘姗姗通讯员吕俊)为更好地规范环境执法,加强事中事后环境监管工作,我省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创新环境监管机制,强化污染源日常监管。

  按照“统一建设、共同使用,协同运维、信息共享”的原则,省环保厅依托环境保护大检查信息系统,指导技术单位研发全省污染源动态信息库及随机抽查系统,确保系统实现抽查比例和检查人员、抽查企业“双随机”,更加合理科学地进行抽查工作。截至目前,全省污染源动态信息库已建设完成,污染源随机抽查系统已研发和布设完毕,各地已完成上半年抽查工作,共抽查企业5953家,发现违法问题企业1863家。

  印发《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建立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随机抽查工作具体落实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并组织建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省各市(州)召开全省污染源随机抽查制度座谈会,规范监管行为,彻底解决当前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

  为扎实推进随机抽查制度,确定对重点排污单位市级每季度至少5%、县级至少25%的比例进行抽查,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并将双随机抽查的企业信息在相关平台上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