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启动重污染天气督查 吉林省7家企业被通报
中国吉林网讯 11月9日,环保部启动重污染天气督查工作,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联合辽宁、吉林、黑龙江3省环保部门,对沈阳、鞍山、抚顺、本溪、辽阳、营口、长春、延边、哈尔滨等重点城市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和大气污染源排放情况进行督察。15家企业因存在大气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等问题被通报,其中,我省7家企业被通报。
我省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据介绍,目前,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重点地市均已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加大了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力度,采取了对重点企业实施停产限产,严格控制建筑施工、道路扬尘污染,加强秸秆焚烧管控工作,及时进行宣传和信息发布等措施。
面对冬季可能出现的污染天气,我省提前启动了多项应对措施。10月12日,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吉气联办〔2015〕23号)。10月23日,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后,吉林省环保厅也立即转发各地政府。
11月4日,吉林省环保厅联合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4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切实采取强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应对重污染天气工作力度,落实各项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
11月10日,在收到环境保护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东北地区空气重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函》后,吉林省环保厅立即将通知精神转发到各地政府,并要求各地进一步落实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切实加强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工作,提前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准备,切实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减轻重污染天气的影响和危害,并于11月15日11时前,将应对工作情况报送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东北三省15家企业被通报
据介绍,督察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一些企业未按要求落实应急预案措施。还有就是部分企业大气环境问题仍然较多,特别是部分小型企业和供热小锅炉问题突出,三省共有15家企业存在大气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等问题,其中我省企业7家,分别为长春同鑫热力集团东光供热公司228锅炉房、长春市新诚供热公司、长春新大石油集团、长春市华能农安生物质电厂、延边州吉林天池矿业有限公司、延边州安图集中供热有限公司、延边州金海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据了解,针对督察中发现的部分企业无环评手续、未落实环评要求、污染治理设施不能满足排放要求和限产停产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督查组均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地方环保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并监督其整改到位。
在防治大气污染方面,我省早有相关规定。《吉林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严格限制向大气排放含有毒物质的废气和粉尘;确需排放的应经过净化处理,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炼制石油、生产合成氨、煤气和煤炭焦化、有色金属冶炼过程中排放含有硫化物气体的,应配备脱硫装置或采取其他脱硫措施。
按照新《环保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记者 卢玉鸽 实习生 王海凤/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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