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江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帮助钟点工讨回拖欠工资

28.12.2015  09:16

本报讯(宋海燕 记者 王丽华)近日,林女士来到浑江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她是我市某饭店钟点工,因家中有事无法继续工作,便和老板提出辞职,要求结算工资。但饭店老板以没有找到接替工作人员为由,拒绝支付林某工资280元,于是林女士来到该大队进行求助。

接到林女士的投诉后,大队详细了解事情的经过,考虑到当事人身体不好,拖欠金额并不高,为避免双方接触产生不必要的矛盾,大队采取简易程序对案件进行受理。监察员通过电话与饭店老板进行沟通,对涉及钟点工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讲解,对其讲明: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是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的,饭店拒绝支付林某的工资属于拖欠行为,应当予以改正。最终,饭店老板同意将工资支付给林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