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纪委书记被查涉违纪 官员:裸官非贪即叛
据广东省纪委20日通报,广东省汕头市委原常委、市纪委原书记邢太安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邢太安,1964年7月生,海南文昌人,汉族,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7月从湛江水产学院毕业后,在湛江工作了23年,曾任湛江海洋大学团委书记、霞山区委副书记、坡头区区长、廉江市市长、霞山区委书记、吴川市委书记等职;2010年2月后任茂名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2个月后任市检察长;2011年10月任汕头市委常委,次月任汕头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今年12月17日,汕头发布消息,经省委批准,免去邢太安的中共汕头市委常委、委员,市纪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目前暂无权威信息证实邢太安和朱明国之间存在买官卖官权钱交易。
邢太安今年50岁,他和朱明国是同乡。
邢太安祖籍海南文昌,朱明国曾在这里工作,历任文昌县委书记、县长,文昌市委书记、市长等职。时间横跨1993年至1998年。
这段时间中,邢太安和朱明国并无上下级关系。邢太安自从1987年从湛江海洋大学毕业(湛江海洋大学由湛江水产学院和湛江农业专科学校合并而成)后,即留校从事共青团工作,官至团委书记
1997年12月起,邢太安前往湛江市下辖的雷州市挂职副市长近两年。1999年10月,邢太安团干部“转业”,先后在湛江市辖区和下辖县级市工作。
简历显示,邢太安1999年出任湛江市霞山区委副书记时,已是正处级干部。正处级伴随他10年有余,直至2010年。
按知情人士介绍,邢太安的“贵人”是朱明国。
我个人理解,非因国家需要的“裸官”非贪即叛。公务员最基本的要求是对国家、对政府的忠诚,不允许当“裸官”,否则混进公务员队伍干什么?要么是贪官,担心东窗事发,随时准备跑路,或者准备搞一把就走人,把子女和配偶提前送国外;另外就是要背叛自己的祖国。
“御史在途”陆群在接受《新文化报》记者采访时关于裸官’非贪即叛”的一席话,想必不会无的放矢,从逻辑上来说是具有其合理性的,绝不能将其视为逞一时口舌之快的危言耸听。当然,笔者也对其绝对性判断持保留态度。因为,世间万事,绝对是暂时的,相对才是永恒的,意想不到的例外也时有发生。但是,如果说“裸官”是贪官和叛国者的高危人群或潜在者,也还真不算过。
试想,作为国家公务员,已经不再爱这片土地,指望他们把爱献给生活在其上的人民,即便不是无知,至少也是幼稚。从外逃贪官的案例中我们不难看到,他们之所以宁肯放弃与家人团聚的机会而死拽着手中的权力不放,并非真正地是要为人民服务,大多是在“为人民币服务”。由于早有预谋而留有退路,一但有点风吹草动,便“脚底板抹油—溜之大吉”
再有,作为官员,特别是高级别官员,以及一些重要和关键岗位上的国家工作人员,多少都掌握着一些国家机密,是很容易成为境外敌对势力及情报部门“猎物”的。既然已不再忠诚祖国,一旦被以在外家人作“人质”而受到要挟,他们不出卖国家利益的可能性究竟会有多大?这种潜在的威胁,绝不可等闲视之,更不能天真地以为那是电影、电视剧编剧的天才臆测。对此,必须尽力消除“裸官”给国家和人民可能带来的风险。毕竟世界的和平还远没有真正到来,隐蔽战线上仍时时暗流涌动。
所以,在如何对待“裸官”问题上,有必要从制度设计上将“裸官”排除在可能危及国家政治、经济、军事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岗位之外。这并不是有意歧视“裸官”,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反而是对“裸官”及家人生活方式的尊重和人身安全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