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镇俩养猪户疑养泔水猪 猪粪排到附近泄洪道
饭馆、家庭在吃完饭后把剩下的饭菜之类倒在一起混合,这剩饭剩菜就是泔水。而泔水猪则是指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泔水喂养的猪。近日,有媒体报道,朝阳区永春镇有养猪户涉嫌饲养泔水猪,并且把猪的排泄物直接排放到附近的泄洪道里。
被媒体曝光的两家养猪厂位于朝阳区永春镇义和村鲍家窝堡屯,两家养猪厂在同一个院里。每个猪宿都有几百平米,里面被分成几十个小猪圈,一走进猪宿,酸臭的味道就扑面而来,装满泔水的大桶随意的放在一边。
其中一家养猪厂的养殖户段先生说,自己到这里养猪只有几个月的时间,共养了140多头猪。猪宿里的泔水都是他自己开车,从林园路附近的五六家小饭店收来的,每天给每家饭店几元钱。段先生说,这些泔水拉回来后,他都是将泔水煮沸,然后和其他饲料混合后喂猪,但是,采访当天,记者看到在段先生家,一口大锅里的泔水已经凝固,并且,烟囱已经损坏。这又如何解释呢?另外,我国《畜牧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畜禽养殖厂应当具备,对畜禽粪便,废水,和其他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或是其他无害化处理的设施。那段先生养的这些猪的粪便是怎么处理的呢?
段先生说,猪厂产生的粪便都被做为了肥料拉走。但是,实际情况是,在距离这处养猪场一百米左右的距离就是一条泄洪道,这条泄洪道与永春河相连,现在泄洪道里有大量猪的粪便。
27号上午,朝阳区农业局和永春镇的工作人员赶到这处养猪厂进行检查。检查中,工作人员要求养殖户出示,养猪厂的工商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以及环保部门的相关文件,养殖户说,这些手续都在别处,暂时无法出示。检查人员表示,按照《畜牧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不得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泔水饲喂家畜。
检查人员说,对于,这两户养殖户是否存在,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泔水喂猪的情况,他们也会进一步调查。而现在可以确定,养殖户确实将猪的粪便随意排放,他们现在要求养殖户立即停止乱排行为,并对此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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