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一治安案件牵出团伙盗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10.03.2015  20:59

一辆拉运木材的拖拉机与货车发生擦蹭,双方发生口角时,看到货车司机报警,拖拉机上三人竟然扔下木材逃跑了!这是怎么回事?警方赶到现场调查,没想到,从一起治安案件中牵出一起团伙盗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3月10日,据永吉县森林公安大队办案人介绍,1月24日20时许,永吉县北大湖森林公安派出所接到永吉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移交案件,当晚在永吉县北大湖镇向阳村七社附近,一辆拉运木材的拖拉机与过路的货车发生擦蹭,双方进而发生口角。事发在夜间,而且拖拉机内拉着原木,警方考虑有偷盗木材的嫌疑。

办案民警赶到现场看到,事发地点有3棵水曲柳原木,但拖拉机及司机早己不知去向。民警找到报警的大货车司机,经询问得知,他在口角中将拖拉机司机的钥匙抢到自己手中。

办案民警通过这把钥匙,重点排查了向阳村所有拥有拖拉机农户,终于锁定向阳村七社社员田某某。经进一步调查得知,案发当晚该社社员李某和辛某某也参与与货车司机的口角。此时三人均不知去向,警方将他们列为重点调查对象。

1月27日9时许,犯罪嫌疑人李某迫于警方的强大压力,来到永吉县森林公安大队投案。他交代,1月24日晚,他与田某某、辛某某来到向阳村七社六间房河沿,辛某某使用油锯盗伐5棵水曲柳,树木锯倒后,田某某用自家拖拉机先拖拽2棵运回家中。之后田某某开拖拉机返回作案现场,李某又用拖拉机拖拽另外3棵返回家。途中与对向行驶的大货车发生擦蹭,继而发生口角,见货车司机报警,他们便丢下原木开车逃跑。

当晚,办案民警在辛某某家中将其抓获。经讯问,犯罪嫌疑人辛某某交待了同样的犯罪事实。当晚经过 吉林 市森林公安局审批,将其依法刑事拘留。办案民警多次到田某某家中对其家属做思想工作,让家属劝其早日到公安机关投案。

2月3日,犯罪嫌疑人田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并交代了犯罪事实。他交代,因为春节即将临近,他们三人家中烧柴不多了,平时上山捡的树枝杈一烧就没,于是商量到山上用油锯伐一些大树,拉回家劈成烧柴。他们第二次拖拽原木准备前往李某家,途中与大货车司机发生口角,见司机报警,李某将原木扔在现场逃跑。他见事不好,把已经拿回家的原木截成段,一部分放置在仓棚内,另一部分扔在家附近的雪堆内,想“躲”过风声后再拉回家做烧柴用。

办案民警在他交代的地点搜出多个被截成段的水曲柳原木。经林业技术人员鉴定,这些木材均为活立木,系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水曲柳,核立木蓄积2.6512立方米。

2月4日,经吉林市森林公安局审批,犯罪嫌疑人李某、田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近日,经永吉县人民检察院批准,犯罪嫌疑人李某、田某某、辛某某被依法执行逮捕。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新文化网(李洪洲  通讯员  雷学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