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唐永军到长春市检察院开展“三个规定”执行情况调研
01.04.2020 20:41
本文来源: 人民检察院
按照省纪委监委对政法单位“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开展调研检查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要求,2020年3月26日,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常务副检察长唐永军带领检务督察部一行对长春市检察院“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开展调研检查。
调研采取了听、看、访、问等方式进行。调研组听取了长春市检察院检察长盛美军关于“三个规定”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汇报。征求了参会领导和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对“三个规定”执行的意见建议,并进行了问卷调查。唐永军常务副检察长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要把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作为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试金石,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举措,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重要手段,持之以恒地抓好。
二要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要不断加深对“三个规定”“一个办法”重要意义的认识,结合填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记录报告重大事项的主体、对象、内容、责任等进行解读,使每个干警都能掌握相关制度要求。
三要坚持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要把“认真”作为做好填报工作的必然要求,认真落实尹伊君检察长提出的“三种作风”“三种精神”,把落实“三个规定”工作做到极致,力求质效。
四要加大追责力度。挖掘正反两方面典型,强化典型案例引领作用,要紧盯因为没有记录报告有关重大事项被追责的案例,还要查找因为记录报告有关重大事项而被免责的案例。前者形成不如实填报的压力,后者形成如实填报的动力。
本文来源: 人民检察院
01.04.2020 2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