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水稻政策性收购期缩短10天

30.09.2015  19:20

      从日前举行的黑龙江省秋粮收购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今年该省继续启动水稻最低收购价收购政策,启动和结束时间均比上年提前,整体收购期比上年缩短10天。

  2014年黑龙江省水稻最低收购价收购政策,执行期限为2014年11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今年该省的水稻最低收购价收购政策启动时间提前到10月10日,比上年提前20天。结束时间为2016年2月29日,比上年缩短1个月,整体收购期减少了10天左右。

  黑龙江省粮食局调控处处长潘升介绍说,提早启动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是为了减少粮食在农民手中储存时间,避免因保管不当出现坏粮。缩短收购期则是因为从近年水稻政策性收购情况看,到了2月份,黑龙江省水稻政策性收购就基本结束了,农民很少把水稻拖到3月份销售。

  据悉,黑龙江省是我国水稻种植面积最大的省份之一,今年粳稻播种面积在6000万亩左右。除了收购期缩短外,黑龙江省粳稻最低收购价格仍为标准品每市斤1.55元,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为每市斤0.02元,与上年相同。(管建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