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部署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02.02.2016  17:13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保障农民工权益问题重要批示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精神,水利部近日印发《关于切实做好保障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水明发〔2016〕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督查力度,切实保障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使广大农民工能够快乐祥和地欢度春节。

  《通知》指出,广大农民工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作出了积极贡献,按时足额拿到应得劳动报酬,是农民工最基本的权益,也是其最迫切的要求。当前正值水利工程大规模建设时期,建设项目多,分布广,用工需求大,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面临巨大的困难和挑战。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出发,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任务,扎实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各项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突出重点,全面抓好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一是要全面落实《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中的各项具体措施。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劳动用工管理,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落实清偿欠薪责任。二是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监督检查。要求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春节前组织市、县两级水利部门对其所主管的水利建设项目开展一次全覆盖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特别是针对在建的重大水利工程项目,使用农民工较多和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进行重点排查。对有拖欠工程款的项目,按照谁欠款、谁偿还的原则足额支付工程款。对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项目,按照工程谁承包、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将问题解决在一线,防止因为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突发事件。三是加快建立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长效机制。做好源头把控,严把项目立项关。加快水利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将施工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计入其信用档案,对查处有拖欠行为的企业,特别是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群体性事件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记入严重不良行为,将其列入信用 “黑名单”,降低信用等级,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等方面予以限制。四是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进一步完善应急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加强舆论引导和疏导工作,引导农民工采用理性合法的手段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