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答辩工作的通知

18.09.2015  17:26

根据2015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部署,现将水利工程专业高中级技术资格答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9月28日(下午)、29日(全天),上午8:30-12:00,下午1:30--17:00。

地点:吉林省华苑宾馆一楼,(卫星广场)朝阳区卫星路7186号(与卫光街交汇处)。

二、答辩相关要求

1.请参加上午答辩人员于当天上午7:00时前报到,参加下午答辩人员于当天中午12:00时前报到,迟到或缺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答辩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答辩采取自述和问答方式进行,每人不超过5分钟。自述时间为2分钟,主要结合自身工作业绩、成果、奖项等方面进行自述;答辩人根据专家随机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

4.答辩前一周内,省水利厅同时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答辩有关事宜,请收到短信后,务必给指定的手机号码回复确认短信,格式为“姓名,单位名称(全称),收到水利答辩通知”字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答辩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