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司法保护宣传月】市检察院:加强与水利局沟通协作 形成水资源生态公益保护合力
近日,吉林市水利局向市检察院通报了开展生态公益保护专项行动工作的情况。市水利局在专项行动工作中,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加强河湖执法检查一线管理力度,有效打击乱挖乱采、破坏河道、危害防汛安全和生态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有力的维护河道安全和河道生态环境健康。这是市检察院与市水利局签订《关于在水利行政监管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后,双方密切沟通,加强协作形成公益司法保护合力的成果。
自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市检察院积极与市水利局在水资源保护领域加强沟通协作,不断强化吉林地区水资源生态公益保护力度。双方签订《关于在水利行政监管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后,市水利局积极落实相关工作,开展了生态公益保护专项行动。制定了《吉林市水利局关于建立水(渔)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成立专项领导机构,加强工作指导,严厉打击侵占河湖水域、违法设障、非法采砂等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以重点河湖水域为重点,以执法办案为抓手,狠抓河湖、水库的专项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效。2018年上半年,围绕开展河湖专项整治及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市渔政处进行行政执法315次,查收及销毁各类网具232个,河道处针对非法采砂、违章建筑、河道堤防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排查,进行行政执法115次,出动执法车辆34次,清理违章建筑类问题5个,河道堤防问题1个,水资源管理中心进行行政执法130人次。在4月启动的“中国渔政亮剑2018”吉林市系列执法行动中,市水利局联合相关城区、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渔业资源和水生态环境整治效果显著,活动期间共开展了7次专项执法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49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6车次,出动执法船艇9艘次,清理整治违规渔具134张(顶),有效养护了渔业资源,保护了水生态环境。
今后,市检察院和市水利局将会进一步加大吉林地区水资源生态公益保护方面的沟通协作,积极作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和行政管理职能的合力作用,共同维护吉林市水资源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