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水利厅转发省安委会关于吉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19.07.2016 19:10
本文来源: 水利厅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水利(水务)局,各县(市)水利(水产)局,厅直属各单位:
现将省安委会关于印发《 吉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吉安委〔2016〕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省水利厅
2016年7月15
本文来源: 水利厅
19.07.2016 19:10
《民法典》:中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典范性准则
改革开放后,林业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0年第16号)
按照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