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06.09.2015  11:21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水利(水务)局,各县(市)水利(水产)局,厅直属各单位,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现将水利部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水明发〔2015〕2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做好当前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切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迅速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强化、再跟进、再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二、加强对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当前水利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水利建设任务重,水利设施安全隐患多,水利安全生产监管基础薄弱,各单位要清醒认识水利安全生产的复杂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进一步强化水利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完善水利安全生产领导体制。要强化水利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制,强化责任追究,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事故隐患大排查工作及时消除隐患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按照《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专项督查,督促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深入、彻底排查治理各类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存在的突出问题,严防事故发生。要继续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抽查等方式,依法严肃查处每一处隐患、每一起非法违法行为。要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检查工作。

请各地、各单位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所有水利企事业单位,并督促抓好贯彻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