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资质延续评审结果的公示

19.12.2016  19:02

根据《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和《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16年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审批工作的通知》(吉水建管函﹝2016﹞58号)的有关要求,省水利厅组织专家于2016年12月12日对吉林市江河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申请量测专业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资质延续进行了评审。 

经专家现场查勘,听取汇报,查阅资质延续资料,认为申报内容符合要求,并出具了审查意见,拟同意吉林市江河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申请量测专业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资质延续。为保证评审质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反映或举报。 

    公示时间:2016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 

    受理部门:吉林省水利厅建设与管理处 

    联 系 人:孙立新0431-84994071    张绍武 84994077 

    传      真:0431-8499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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